信息检索:
1、对所购入兽药生产企业的资质进行查验,无资质兽药产品不得购入、销售;2、购销兽药,建立完整的购销纪录,销售兽药应当开具有效凭证,做到有效凭证、账、货、记录相符;3、按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兽药标签、说明书等向购买者进行宣传,指导购买者科学、安全、合适使用兽药,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告知休药期,提升购买者安全使用兽药的能力。对于兽药生产企业加大现场检查和不合格产品的处罚力度,截止目前,已处罚4起兽药生产企业案件,罚没款2万余元。
网站地图 | 联系我们 主办:北京市365bet官方开户 版权所有? 运行维护和管理:北京市通州区信息中心 京ICP备 05031679号 京公网安备11011202001838号